薛军(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,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)
普通外卖员缺乏表达的能力和渠道,所以类似的“田野文章”越多越好,但其价值也就限于此。
这几天山东临沂大学文学院邢斌老师所写的文章《2022年冬,我在临沂城送外卖》(以下简称邢文)引发广泛关注,阅读量巨大。有朋友转发给我。我利用早上在机场候机的时间阅读学习,有一些感想,于是写了一个较长评论,在朋友圈发布。评论引发不少朋友的关注以及讨论。有好友说朋友圈言论属于私域,流传不广,但相关话题具有公共价值,建议我将评论略加改写,在公号发布,便于转发评论,便于参与讨论。我觉得这个建议不错。另外考虑到在与几位学界朋友的讨论中,对邢老师文章涉及的问题有进一步认识,因此也对原评论略微补充和阐发。这就是下文的由来。
邢文阅读量很大,其影响力可能类似《外卖骑手,困在系统里》。文章之所以引发关注,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,作者亲身体验了一个月的送外卖生活(注意是兼职,作者本身的职业是大学老师)。这种体验的客观性与真实性,比几年前“处长送外卖秀”要更加客观真实,因此也更具分析价值,更容易激发共鸣。邢文提出了一些真实的问题(当然前提条件是其描述的事实客观存在),比如平台对骑手的处罚规则要更加透明,对于违规骑手的处罚数额要更加合理、公平。但作者隐隐约约地对外卖平台存在隐瞒高利润、对商家高抽成以及没有与骑手建立劳动关系之类的批评,我个人认为值得商榷。另外作者指责平台影响了骑手幸福感的获得,似乎更多是感性的情绪而非理性思考的结论。当然,作为沉浸式的体验者,邢老师可以有自己的个体感受,并且完全可以将这种感受表达出来。但我担心的是,在目前的舆论环境之下,这样的一篇爆款文章,可能又会被视为关于外卖平台过度剥削骑手与店家、资本无人性之类的例证,从而引发一些后果。为此也觉得有责任加入相关的讨论,表达自己的观点。关于外卖骑手的收入水平是邢文关注比较多的问题。对于这一类型的问题,我最近几年研究互联网商业,最大的感触就是其多样性以及分层化的趋势。以北京跑网约车的司机为例,用自家车跑的与租车跑的,其实际收入水平差别很大(因为后者的收入中要扣除很大一笔租车费)。由此导致二者对职业获得感的认知存在天壤之别。头部主播与小主播都是主播,二者的收入水平完全不具有可比性。与之类似,不同的外卖员群体也存在显著差异。熟练的专送外卖员,与刚刚开始从业的兼职外卖员的收入差别相当大,这其实是很正常的。邢老师本身是大学老师,送外卖只是兼职(出于体验和研究的目的),因此其用来锚定的兼职收入水准,从常理来说就不可能是很高的,只能类似于蓝领初阶的计时工。注意,我不是说兼职外卖员不应该获得高收入,但问题是这种类型的兼职,收入水准必然受制于市场规律的影响,不是一厢情愿、希望高就能够高的事情。邢文中提到,外卖平台的单子质量有高有低,但是其作为兼职外卖员的单子,质量往往不好,不能与专送外卖员相比。这算不算平台某种形式的算法歧视呢?从逻辑和商业规律看,平台这么来分配有其合理性。因为平台需要维护其核心的优质的外卖员队伍。对于兼职的外卖员,可能干几天就跑了,干几单就不干了。这种情况平台肯定要采取鼓励性的措施,通过派单算法机制,来稳定其核心的业务团队。这无可厚非。当然就算法而言,平台也需要兼顾多种因素,不可能只考虑单一因素。这也正是平台的派单规则非常复杂、技术性非常强的原因。由派单机制导致的收入水平的差异,也在事实上成为平台积累、筛选其核心外卖员队伍的工具。关于外卖员的工作强度问题,的确是一个真实问题。这也是平台在未来需要予以重视,需要关注和改进的。但作为兼职众包的外卖员,其工作的特征恰恰是弹性的,是可以自己选择的,是可以“三天打鱼,两天晒网”的。平台对其工作时长并无强制性要求,所以对于兼职外卖员(众包外卖员)这一部分,工作时长问题的关键也许在于外卖员自身的某种责任意识。因为他可能在多个平台同时注册接单,某一个平台限制其接单,并不能起到强制其休息的效果。这也是这个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的根源。说通俗一点,某人为了多赚钱,下班之后,打好几份临时工,过度的劳累导致其身体健康受损。这种情况下,需要强调的是其自身对于健康的责任意识,而非谴责向其提供兼职工作的单位。北京的出租车司机,在同样的外部约束条件下,有些人玩命地连夜干,根本不休息,有些则比较注重工作与生活的平衡与协调。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,不应该谴责公司或平台,而应该培育每个人的负责任的健康观念。邢文中质疑外卖平台亏损的真实性。他甚至还粗粗为平台算了一下账。但由此可以看出,他并不是很了解平台生态的复杂性。为了吸引流量,平台搞各种大规模的补贴,为了维持APP的打开率、活跃度,要补贴不赚钱的其他业务线,比如共享单车。这些都需要钱。另外现在程序员的工资非常高,有些特殊的专业人才,比如算法工程师的工资动辄几百万起步。还要加上算力的配备,数据的存储、计算和运用,这都意味着巨大的开支。在没有实证数据的情况下,去质疑平台财务造假,我不认为是严谨的。邢文中还提及抽成的问题。这个问题讨论也很多,批评平台的声音也一直存在。但从市场机制来看,一种交易模式能够长时间持续,大体上能够说明双方都能够从中获利。目前很多餐饮店,转型主打外卖业务,压缩实体店营业面积(比如我喜欢的安妮餐厅五道口店就是如此,门面小得不得了),控制在店的服务员数量。在这种情况下,外卖平台对其赋能效应很明显。说白了,不能简单地以一种静态的思维,在传统以堂食为主的饭店定价的基础上来计算餐饮外卖的提成。因为后者的成本中包含了大量的场地、人员费用。饭店一旦进入外卖场景中,其成本结构会发生明显的变化,主要的利润点也会发生变化。也正是因为这些因素,我一直不主张一刀切地去评价外卖平台的提成是否过高的问题,而是应该由市场决定,相信市场的力量和能力。在不少时候,我们对于各种“全称判断”要保持足够的警惕。如果不了解社会生活的丰富性与复杂性,我们就容易以偏概全。最后,落到邢文可能的立足点的问题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这篇文章能够反映的只是其基于独特身份的一种个体体验(包括文章中提到的,对其服务表示感谢的人数,红包打赏的数量,都是很个人化的,如果换一个人,可能打赏红包特别多,感受会很不同)。将这种体验表达出来,我认为是有积极意义的,至少是平台“众生相”中的一幅。而且作为学者具有表达的能力,普通外卖员缺乏表达的能力和渠道。所以类似的“田野文章”越多越好。但其价值也就限于此,不能一惊一乍的。如果把这篇文章看做是控诉平台“周扒皮”本质的实锤、铁证,形成某种舆论“风暴”,似乎就有些过了。我们什么时候,能够基于实实在在的数据和客观事实,能够真正尊重市场逻辑,尊重经济规律,来形成治理思路,而非基于道德直觉,基于个案基础上的爆款新闻、爆款文章来推出应激性质的治理政策,那就是我们走向成熟的表现。
*原文标题为《如何客观看待外卖员收入水平以及工作强度?》,本号经作者完整授权后全文转载。